金华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是经金市编[2005]44号文件批准,在原金华市文化体育市场稽查支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,为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,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。支队定编人数15名,实有工作人员18名。 支队下设四个直属大队:一是互联网经营场所执法大队;二是娱乐场所执法大队;三是出版物市场执法大队;四是广电、电影、音像市场执法大队。支队内设办公室,负责支队内务外联、举报受理、文档等。 支队主要职责有: 1、查处演出和娱乐、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、电子游戏、美术品销售、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; 2、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、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; 3、查处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、网络出版、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、复制、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,查处盗版侵权行为; 4、承担“扫黄打非”有关工作任务等; 5、负责对所属县市区文化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; 6、组织大要案和跨县(市、区)案件查处; 7、受委托负责体育市场的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工作; 8、监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,查处文物违法行为(职能已移交市文物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