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文化、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;负责全市专业文化、社会文化、图书馆工作;组织、指导、管理全市文艺创作、艺术生产、艺术研究、艺术教育、重大文化艺术活动,以及社区文化、企业文化、校园文化、农村文化、少儿文化、老年文化、民族文化、外来务工建设人员文化等社会文化建设;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;负责全市文化(图书)馆(站、室)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;指导全市专业艺术团体和社会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