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;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;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;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;监督管理全市互联网等新媒体视听内容;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的组织实施和省级、全国政府奖的申报工作;监督管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;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电影行业的行政管理;负责所辖区域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。